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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生态环境局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本报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规定,依据2020年德州市生态环境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分局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德州市生态环境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德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主动公开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分局每天在微博账号主动公开执法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2020年度我局受理本级信访件126件,受理上级信访件4件,已全部办结。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夜间施工作业许可57条,建设项目验收公示信息2条,已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重新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为办公室,确定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各业务科室负责本科室相关信息的提供、更新和保密审查工作。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四)平台建设

以微博(德州环境)、微信公众号(德州环境)等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2020年,德州市生态环境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分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设有现场投诉、电话投诉、传真投诉、邮箱投诉等投诉渠道,方便群众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5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7

0

3

行政强制

8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需要和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建设公开平台、丰富公开内容和拓展公开范围等方面需加大工作力度。2021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服务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公众关心关注为重点,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等重点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宣传工作成效,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公众关切相关工作,不断凝聚社会共识,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指导。结合环保垂改工作,及时总结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验和做法。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公开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推进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德州市运河经济开发区管

委会4号楼,联系人:蔡庆伟,联系电话:0534-79009320,电子邮箱:dzhbyhfj@dz.shandong.cn)。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