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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生态环境局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平原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1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dzbee.dezho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德州生态环境局平原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科学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

一是制度建设情况。2021年度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平原分局制定并印发信息工作制度。二是信息发布数量。2021年,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平原分局公开政府信息2658条,与去年相比增加67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28条,通过微信、微博、抖音号等新媒体公开信息2200条,通过宣传栏等渠道公开信息30条。三是解读回应情况。公开发布政策解读2条,全部为文字政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2021年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平原分局依申请公开信息无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一是完善了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平原分局政务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及优化公开审批流程,确保及时、有效、透明。二是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建设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对年度主动公开目录进行调整,并及时上传公开信息。三是规范性文件的情况。本年度没有有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一是本单位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情况。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平原分局严格按照规定的板块内容进行公开,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二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创建了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专栏。三是说明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运营“平原环保”微信公众号、“德州平原环保”微博账号,发布政策信息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一是本单位工作监督指导情况。明确公开审批流程,信息提供科室由科室负责人把关后,报送至局办公室,办公室经办人员编辑后,再由办公室主任审核,保证了信息公开的正确性、权威性。二是人员机构设置情况。由办公室专人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把关审核。三是本单位业务培训情况。对涉及该项工作的科室信息员进行培训,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和对薄弱环节的培训力度。四是本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平原分局在相关考核中未受到扣分、通报批评等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部分栏目信息不足。(三)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细化。

改进情况:(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督促信息员及时提供信息材料。(二)增加信息公开数量,提高信息质量。(三)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无”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度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平原分局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切实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今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主要涉及生态环境领域,办结6件,办结率100%。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平原分局联系(地址:德州市平原县千佛塔南路181号,联系人:王金兵,电话:0534-4389371,传真:2169371,电子邮箱:sixiaodongpy@dz.shandong.cn,邮编:253100)。

附件:1.政策解读:(点击);2.年度报告下载:(word点击)(pdf点击)。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平原分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