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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生态环境局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7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公众可在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dzbee.dezho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科学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持续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

一是制度建设情况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动态管理更新制度,规范完善信息发布、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扩大公开面。二是信息发布数量。2021,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公开政府信息14266条,与去年相比增加2436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76条,通过微信、微博新媒体公开信息13768条,通过报纸、宣传栏等渠道公开信息22条。三是解读回应情况。公开发布政策解读0。回应群众信息发布情况,全年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50余次,微信微博回应事件2余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48次。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无年度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法》的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工作纪律,全力保证本部门信息的绝对安全。二是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建设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做好政府信息的动态管理,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动态调整工作常态化。三是规范性文件的情况。我局本年度起草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一是说明本单位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情况。由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采集公开信息、及时发布更新公开信息、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二是说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由专人负责在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环保信息、政策法规、执法结果、宁津在行动、空气质量信息、抽查情况及结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环境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等多个信息公开专栏的信息发布、更新等日常工作。三是说明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设置微信、微博专门负责人各一人,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 发挥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引导舆论的功能,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宁津环境”政务微博2021年发布环境信息 13275 条;“宁津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93条。

(五)监督保障

一是本单位工作监督指导情况。实时自查公开信息的数量、内容、时效性,确保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及时、准确。二是人员机构设置情况。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畅通。三是本单位业务培训情况。定期组织业务技能培训,加深各科室之间的相互了解,提高业务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7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一部分公开栏目、公开工作指南不够完善,综合服务水平不强。(二)公开信息比较单一,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三)信息公开负责人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深化,高质量的信息少。

改进情况:(一)完善公开栏目、公开工作指南,切实为群众提供更便利的服务。(二)加强各科室之间的信息联动性,丰富公开内容。(三)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负责人业务水平,增强公开信息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无。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标准化互查的有关要求,从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环保信息、政策法规、执法结果、宁津在行动、空气质量信息、抽查情况及结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环境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等多个方面全面公开相关信息。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今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主要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办结9件,办结率100%,在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平台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联系(地址:宁津县正阳路与阳光大街交汇处南侧,联系人:冯晓艳,电话:0534-5222030,传真:5211848,电子邮箱:njhbj@dz.shandong.cn,邮编:253400)。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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