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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地标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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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德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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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信息
行政相对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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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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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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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地标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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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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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71400MA3C51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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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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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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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
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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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地标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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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文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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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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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文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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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环罚〔2024〕第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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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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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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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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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清理酸洗池产生的废酸(危险废物)存放在原德州新起点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酸洗车间酸洗槽内,该酸洗车间酸洗槽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贮存池的要求,该公司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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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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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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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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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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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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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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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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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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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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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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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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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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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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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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