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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碧沃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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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德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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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信息
行政相对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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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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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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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碧沃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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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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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71402MA3UL0UK9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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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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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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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
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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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碧沃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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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文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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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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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文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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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环罚〔2024〕第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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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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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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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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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该公司在没有核实受托方是否具有固体废物处置资质及能力的情况下,将公司内总重约9000余吨污泥交由受托方转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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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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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九)项、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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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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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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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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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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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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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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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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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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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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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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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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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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