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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8-06-04
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行动
督查问题交办单反馈情况一览表
(德州市)
序号时间督查组交办问题处理建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整改进度是否完成备注
1德州市5月21日第264组通过查阅资料和询问,并对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德州市沟盘河饮用水水源地视频监控系统未与环保部门的监控系统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建议德州市供水总公司将沟盘河饮用水水源地视频监控系统与环保部门的监控系统平台实现数据共享,3个月内完成。由德州市供水总公司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由供水总公司与市环保局协调,确定数据传输方式后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加以实施,将沟盘河饮用水水源地视频监控系统与环保部门的监控系统平台实现数据共享。2018年8月20月前完成。德州市供水总公司已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目前正在确定数据端口性质。
2德州市5月23日第264组现场检查发现,沟盘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第二库区二级保护区边界上倾倒着大量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上混杂着部分生活垃圾,垃圾呈带状堆放,并用绿色塑料膜进行遮盖。从现场情况进行推断,在此处倾倒建筑垃圾的时间跨度较长。建议德州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30天内对现场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进行复绿;德州市相关职能部门对城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管理重视程度不够,监管漏洞较大,在级保护区边界上倾倒着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极其容易影响水源水质。德州市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职能单位追根溯源,对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从而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1、进行垃圾分类,生活垃圾经压缩站压缩,由专业环卫队伍送至市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建筑垃圾联系周边建材企业回收;2、进行绿化,种植杨树、柳树等;采取措施防止拖拉机、三轮车等小型机械偷倒垃圾。2018年6月24日前完成。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政府已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安排落实。
3德州市5月24日第264组现场检查发现,沟盘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第四库区(自来水厂取水口所在库区,一级保护区内)二级保护区内的岔河东大道东侧(离一级保护区水源约30米)倾倒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现场还有用泥土填埋(遮盖)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痕迹,可能会对水源保护区内的自来水厂取水产生影响。 建议德州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10天内对现场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进行复绿;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应举一反三,加强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管理,加强巡查力度,在容易倾倒的位置树立禁止标志,加强宣传引导,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按照督察组要求立行立改2018年6月4日前完成。德州市城管执法已组织将堆存的建筑、生活垃圾清理转运及土地平整。5月26日督查264组进行了现场复查并销号。
4德州市5月25日第264组经认真审核资料并结合现场检查发现,德州市人民政府未明确沟盘河水库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日常监督管理单位和管理权限、职责,二级保护区存在多头管理或无单位管理、界线不明确(二级保护区界碑较少,二级保护区范围较大)、人类活动较频繁(二级保护区内或边界上有大量居民点,因警示标志较少,未开展日常巡查和提醒工作,市民未能有效规范自身的行为,对二级保护区产生不良影响)、乱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二级保护区内和边界上发现多处倾倒点,有些倾倒点数量惊人,倾倒时间长,环境风险隐患高)等问题。建议德州市人民政府专题研究部署沟盘河水库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参照一级保护区良好的工作做法,明确统一日常监督管理单位和管理权限、职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市公用事业局较合适);增设界标和警示标志,明确界线,减少市民活动的频率和规范人民行为;综合利用好现有对一级保护区的巡逻人员,进行互动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有效确保饮用水源安全。按照督察组要求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德州市人民政府正在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研究确定二级保护区界碑设立位置及相关内容。
5德州市5月25日第264组沟盘河水库水源保护区第一库区其中一个进水口(芦家河扬水站)及上游河面漂浮着较多垃圾和大量藻类生物,不但影响河道景观,还有可能影响进水水质(现场检查时,第一库区没有进水)。德州市人民政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3天内对漂浮的垃圾和藻类进行清理,并制定和执行清理的日常机制,改善河道景观和进水水质。市水利局按照督查组要求整并建立长效机制2018年5月29日前完成。市水利局立行立改,已安排人员进行人工打捞,现已将水面漂浮物及水草清理干净。另于年初进行考察并批复购买清污船,清污船计划于6月1日到德并调试使用。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巡查制度,将该项工作列入日常巡查,形成长效机制,一经发现河道内存在漂浮物、水草及藻类植物,立即进行清除,改善河道景观及确保水质安全。
6德州市5月25日第264组沟盘河水库水源保护区第一库区二级保护区内存在一个大型固体废物堆场(在没有测量工具的帮助下,堆放量无法测算,堆放面积未具体测量),场内堆放着大量的堆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现场暂时未发现渗出废水。堆场离一级保护区隔离网(界线)只有3-4米,堆场围城并不牢固,对水源地水质安全存在威胁。 根据《中共德州市委办公室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 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德办字〔2016〕3号)和德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的市城管执法局职责,德州市人民政府应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督办;应科学合理规划设置建筑垃圾堆填区,做到规范合理处置建筑垃圾;6个月内完成现场垃圾的清理工作,合理安排现场垃圾的去处,防止出现二次污染事件,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进行复绿。市城管执法局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2018年11月25日前完成。德州市城管执法局已制定整改方案,将调配人员、车辆,将现场固体废物清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厂分类焚烧填埋处理,建筑固体废物运至建筑废物制砖处理厂处理,计划2个月内清理完毕;本着“举一反三”的原则,市城管执法局立即开展辖区内类似问题的集中排查整改,对违规乱倾乱倒固体废物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管重罚,落实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此类违法问题。
7德州市5月26日第264组5月26日,督查组现场检查发现,沟盘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第四库区二级保护区内的园林地块(德州德兴园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有散养畜禽养殖的行为,散养动物有鹿、羊、兔、鸡、鹅、鸟(鸽)等动物,养殖废物未能有效资源化利用。建议德州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德州德兴园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园林地块的管理,15天内完成规范其散养畜禽养殖的行为,避免养殖废物未能有效资源化利用而影响自来水进水水质。由德城区新华街道办事处组织清理2018年6月10日前完成。德城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已责成德州德兴园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将养殖的鹿、羊、鸡、兔子等动物全部清理完毕,动物粪便运送到水源地保护区以外给树木做肥料。同时,该公司承诺,不在该区域进行任何形式的畜禽养殖及其他活动。5月28日督查264组进行了现场复查并销号。
8德州市5月27日第264组5月27日,督查组现场检查发现,沟盘河水库水源保护区未按饮用水源地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演练;未设立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及应急专家库。建议德州市人民政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风险防控意识,提升环境应急能力,有效确保沟盘河水库水源地饮用水水质环境安全;沟盘河水库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建设单位年内需按要求开展定期演练;年内设立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及应急专家库。市公用事业局按照相关要求落实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市公用事业局按照相关规范化建设要求正在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及应急专家库,并计划近期组织环境事故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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