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政务信息 | 机构职能 | 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行政执法 | 科技标准 | 宣传教育 | 建设项目管理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 > 环保动态 > 县市区动态
齐河县环保局强化建设项目管理实现四个转变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2-01-13
    齐河县环保局在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坚持预防为主的同时,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强化环境监管,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事后监督”向“综合服务”转变。对建设项目实行提前介入,超前服务,建设项目审批于服务之中。在程序不减、标准不降的基础上,简化审批程序,做到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辅相成。 二是由“单一监管”向“群体联管”转变。环保、工商、城建、土地等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及时互通信息,共把项目审批关,大大提高了项目审批质量。三是由“粗放监管”向“制度化监管”转变。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严格项目审批程序,研究制定了项目审批基本原则: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能够维持或改善地区环境质量;符合清洁生产的标准;符合城市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和本省产业政策。对不符合上述基本原则的坚决否决、不予批准。四是由“一批了之”向“跟踪监管”转变。将搞好建设项目审批与做好后续监管结合起来,定期检查现场,督促企业落实“三同时”制度;最后对环保指标逐项验收,环保设施达不到验收要求的,坚决不准开工生产。
【字体: 】 【加入收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城市空气日报
 
 今天是:
      公众互动
 
      友情链接
 
德州政府网 德州招商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各县市链接:
德城区 禹城市 乐陵市 宁津县
齐河县 陵城区 临邑县 平原县
武城县 夏津县 庆云县
      信息搜索
 
CopyRight 2003-2008.DZEDP.COM All Right Reserved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1000367号 Powered by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
办公电话:0534-2624217 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长河大道217号
鲁公网安备 37149202000246号 网站标识码:3714000005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