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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环保局完善三个体系规范执法行为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2-01-17
    夏津县环保局在工作中完善三个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主要措施是:一完善日常工作规范。逐步完善了执法办案程序,实行立案、调查、审核、处罚“四分离”制度,全面推行了登记注册、监管执法、排污费收缴 “三权分离”,较好的解决了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避免了违法现象的发生。二是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对外,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工作标准、办事要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项目及标准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监督;对内将登记、收费、办案等工作全部纳入监察范围以内,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督促全体干部自觉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作为考核重点,对行政执法的合法性、规范性、适当性及有效性开展全方位考核。同时坚持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相结合,有效地提高了执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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