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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环境保护局采取四项措施杜绝行政不作为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2-05-28
    为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有效地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推动环保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齐河县环保局出台了四项措施杜绝行政不作为。一是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环境监察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办事机构和人员身份;定期公布处罚依据、处罚措施和执行情况。二是严格政纪约束。对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相、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工作人员根据其过错的事实、情节、后果和责任程度的不同,分别追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三是全面落实与企业联系制度。加强同各大中型企业的沟通与联系,使企业及时了解和把握相关信息,扩大环保宣传教育面,做到上门服务、互联互动,强化环境管理。四是举报、监督电话实行专人负责,一事一登记。避免多人接听导致同一举报事件重复登记,使中间环节出现贻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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