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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环保局落实“三个提高”加强环保执法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2-06-07
    为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环保队伍,齐河县环保局环保工作将重在落实“三个提高”:一是提高执法手段,二是提高执法地位,三是提高执法水平。
    为此,齐河县重点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的学习和考试,提高环保人员素质。环境监理人员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时,很好地执行了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环境行政执法法律文书规范。还配备了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环保法制人员。对环境法制工作进行了规范、规划、监督和服务。坚持环保行政规范化建设,实行环保执法“五公开”,坚持所有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执法结果政务公开,做到依法办案,文明执法。有力地促进了环保工作的开展,保证了环境管理依法行政的有序进行;营造规范高效的执法环境,为全县招商引资,民营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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