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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环保局“三个落实”强化环境信访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2-06-08
    夏津县环保局为加大环保信访工作力度,确保环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狠抓“三个落实”,完善环境信访案件查处。
    一是落实现场服务。在处理环境信访案件时,要求信访工作人员必须深入现场,掌握的第一手材料,按照“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积极参入调查处理;及时、准确、合法通过登记、转办、回复等程序,确保环境信访案件工作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
    二是落实责任追究。明确各科室职责分工,做好案件分类工作,及时将案件交到相应科室站所落实执行。对工作人员拒不接待上访群众,因工作失职和决策失误引发环境污染问题,对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拒不查处或久拖不决、不落实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是落实信访调度。局领导每月召开一次信访工作调度会,听取月份信访总体情况汇报,印发环境信访工作月报,通报信访工作查处情况,并积极做好信访排查与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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