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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环保局四措并举  力促排污费征收工作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2-06-14
    排污费征收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对企业排污监管的有效措施,为确保顺利完成排污费征收任务,夏津县环保局把征收排污费工作列入重要议程,采取四项措施,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一是加强对排污费征收工作的领导。局长亲自抓排污费征收工作,分管副局长负责落实排污核定及排污费缴纳工作,将收费总任务进行量化分解,作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树立全局一盘棋观念,切实增强全体监察人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二是加强排污费征收工作的宣传力度。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实行排污费征收,个别排污单位对征收的种类、数量不理解时,及时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使排污者了解到排污费征收的合法性。
    三是加强排污费征收力度。执法人员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不徇私情,在征收排污费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征收政策、规定和标准,做到不提高或降低标准乱收费,不擅自减、免、缓征排污费。
    四是加大现场监察力度,对企业的排污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转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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