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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环保局五项制度优化项目审批服务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2-06-13
    今年以来,齐河县环保局结合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审批时效、优化服务质量、规范审批手续。
    一是加强了项目审批领导服务制。一把手和分管局长亲自抓,亲自上门服务,亲自导办陪办。
    二是实行重点项目上门服务制。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建设实行现场办公,积极提供环保咨询、技术指导一条龙服务。
    三是实行项目审批公示制。对敏感区域内建设项目审批实行提前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四是实行项目审批听证制。针对建设项目,特别是引发污染纠纷和矛盾较多的项目,对可能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或者其他污染,严重影响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建设项目,在审批之前举行听证。
    五是实行项目审批公众参与监督制。专门聘请了人大、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代表,全方位、全过程参与监督环保各项工作,确保项目审批公开、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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