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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废止〈关于认真执行〈山东省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催化剂技术要求〉地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19

德环函〔2016〕316号

德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转发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废止〈关于认真执行〈山东省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催化剂技术要求〉地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各县(市、区)环保局:

现将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废止〈关于认真执行〈山东省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催化剂技术要求〉地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鲁环函〔2016〕960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德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14日


信息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关于转发省厅《关于废止〈关于认真执行〈山东省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催化剂技术要求〉地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德环函〔2016〕316号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废止〈关于认真执行〈山东省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催化剂技术要求〉地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鲁环函[2016]9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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